有个客户发现了一件荒唐事。

他和朋友合伙开公司,各持股50%。朋友兼任总经理,他不管日常经营。公司每年赚100多万,从来没分过红。后来他无意中看到工资表:总经理(他合伙人)年薪120万,副总经理(合伙人的弟弟)年薪60万。公司全年利润180万,光这两个工资就发了180万。

“这不就是把钱通过工资转走了吗?“客户很愤怒。

从形式上看,发工资是合法的经营行为。但如果薪酬明显高于合理水平,本质上就是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法》第22条管得到。


一、大股东兼高管的“合法掏空”

这是小股东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大股东兼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给自己定一个很高的薪酬标准——表面上看完全合法,但薪酬远超合理范围的,实质上就是把利润通过“工资”搬给自己。

跟关联交易比,这种方式更隐蔽。关联交易要找关联方、签合同、走账目,容易留痕迹。工资只需在工资表上填个数字,合法合规,税务也不管。大股东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每天在公司上班,拿工资有什么不对?”


二、法律怎么管?

路径一:第22条——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大股东兼任高管,本身就是一种“关联关系”——既是股东又是管理人员。利用这个身份给自己发明显不合理的薪酬,把公司利润掏空,就构成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路径二:第188条——董监高违反义务的赔偿责任

高管薪酬的确定通常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大股东利用控制地位绕过程序给自己定薪酬,或者薪酬标准违反章程规定,就属于违反义务。

路径三:第192条——控股股东的连带责任

大股东指示董事会或高管通过高额薪酬决议的,大股东和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法院怎么审薪酬合理性?

法院通常考虑这几个因素:

因素一: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有没有授权

公司章程对高管薪酬有规定吗?薪酬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正式决议了吗?大股东绕过程序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程序违法,薪酬决议可能被撤销。

因素二:薪酬跟公司经营状况匹不匹配

公司年利润100万,总经理年薪200万,明显不合理。公司年利润5000万,总经理年薪200万,合理。法院审查薪酬合理性时,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包括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匹配度、同行业同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高管的实际贡献和履职情况、薪酬确定的程序是否合法等,不会简单以单一比例作为判断标准。

因素三:跟同行业比怎么样

同行业、同规模公司的总经理年薪通常多少?涉案公司给的薪酬是行业平均的5倍、10倍,就明显偏高。证据可以从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高管薪酬数据、猎头公司的薪酬调研报告、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获取。

因素四:这个高管到底干没干活

有些大股东挂着“总经理”头衔,根本不来公司上班,或者实际管理全由副总做。没实际履行跟薪酬相匹配的职责,法院可能认定薪酬不合理。


四、怎么打这种官司?

策略一:先查章程和决议

通过知情权(第57条)查阅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看高管薪酬有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确定。

策略二:查实际薪酬水平

查阅会计账簿中的工资发放记录,确认实际发了多少。有些公司工资之外还以“奖金”“津贴”“补贴”等名义付钱,要全部加起来算。

策略三:搜集行业薪酬数据

从上市公司年报、行业薪酬报告等公开渠道获取同行业同规模公司的高管薪酬数据。

策略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依据第189条,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或30天不起诉的,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起诉。诉讼请求可以包括:确认薪酬决议无效或可撤销,判令大股东或高管返还超额薪酬,判令大股东赔偿公司损失。

策略五:同步主张回购权

大股东通过天价薪酬掏空利润,构成“滥用股东权利”——可以依据第89条第3款要求公司回购你的股权。


五、预防比救济更重要

正在合伙开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协议里加上这几条:

条款一:高管薪酬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条款二:薪酬上限——高管薪酬总额不超过公司当年净利润的X%(比如不超过20%)。

条款三:独立薪酬委员会——公司规模大的,可以设薪酬委员会,由独立人士参与薪酬制定。

条款四:定期审计——每年对公司薪酬发放情况做审计,审计报告向全体股东披露。


六、那个客户的案子后来怎么样了?

我们帮客户做了几件事。第一,通过知情权诉讼查阅了过去三年的会计账簿,发现总经理(合伙人)三年年薪合计360万,副总经理(合伙人弟弟)三年年薪合计180万,两人合计540万——而公司三年净利润合计也是540万,利润全部通过工资发掉了。第二,拿到的行业数据:同规模公司总经理年薪平均30-40万。第三,发现副总经理(合伙人弟弟)压根没实际履行管理职责。第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返还超额薪酬。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合伙人退还超额薪酬200万,弟弟退还全部工资(因未实际履职),并修改章程约定未来高管薪酬须经股东会表决。客户终于第一次拿到了分红。


如果你在成都或西宁,是公司被大股东高薪掏空的小股东,需要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帮助,可以联系王海宁律师咨询。

王律师说

天价薪酬是大股东掏空公司的隐蔽手段。跟关联交易不同,工资表面上完全合法——谁也不能说公司给员工发工资违法。但法律看实质不看形式:薪酬明显高于合理水平,超出的部分就是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对付这种花招,三板斧:查账拿数据、找行业对标、打代表诉讼。

下一篇我们聊:查账被拒?股东知情权怎么用。


本文内容仅供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成都和西宁地区的公司被大股东高薪掏空的小股东如果遇到大股东薪酬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王海宁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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