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有条获赞42的留言:“加个对赌协议呗,亏了你全出。”
说这话的人,大概觉得对赌协议是一张万能保单——签了就稳赚不赔。
对赌协议确实是一面盾牌。但这面盾牌挡不挡得住风险,取决于你怎么打造它。签之前不搞清楚三个法律问题,盾牌可能变成纸糊的。
问题一:对赌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这是最基础的问题,也是争议最大的问题。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机制,VAM)的核心逻辑:投资方和融资方约定一个业绩目标或上市时间。目标实现了,融资方按约定拿额外利益(或投资方让渡部分权益);没实现,融资方补偿投资方——通常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
争议焦点:投资方与公司之间的对赌,有效吗?
海富案(最高法2012年判例) 确立了一个被引用十年的规则:投资方与公司(目标公司)对赌无效——因为它让公司“无论盈亏都保证投资方收益”,违反《公司法》股东共担风险的原则。但投资方与股东(创始方)对赌,有效。
《九民纪要》(最高法2019年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更新了态度: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原则上有效。但能不能实际履行,取决于是否满足《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或利润分配的强制性规定。
翻译成白话:
对赌协议本身不当然无效了——这是进步。但“有效”不等于“能执行”。投资方想让目标公司回购股权?公司得先走完减资程序(《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投资方想让目标公司补偿现金?公司得先有可分配利润。
程序卡住了,对赌协议就是一张“胜诉了也执行不了”的判决书。
问题二:和公司对赌 vs 和股东对赌——哪个更靠谱?
对赌分两种对象:目标公司和创始股东。
与目标公司对赌: 如上所述,《九民纪要》开了绿灯,原则上有效。但履行受公司法限制——公司回购股权要走减资程序、通知债权人、公告45日;公司现金补偿要有可分配利润。
公司亏损没钱?你拿着一份有效的对赌协议,也只能干瞪眼。赢了官司,执行不了。
与创始股东对赌: 《九民纪要》和海富案都明确认可——投资方与股东对赌有效,且不涉及公司法资本维持的强制性规定,因为补偿资金来自股东个人,不是公司。
创始股东用自己的钱补偿、用自己的股权补偿——公司不用走减资,不用有可分配利润。只要股东个人有钱(或股权),对赌就能实际履行。
所以从投资方角度:跟创始股东对赌,比跟公司对赌靠谱。
从创始人角度:签对赌时想清楚,你个人赔不赔得起。对赌失败,可能让你失去公司控制权,搭上大量个人财产。
问题三:对赌失败,触发什么后果?
对赌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三种:
现金补偿。 目标没实现,融资方(或创始股东)给投资方付一笔现金。金额通常按公式算:补偿金额=(1-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投资款×(1+约定年化收益率)。
股权补偿。 目标没实现,融资方(或创始股东)以零对价或低对价转一部分股权给投资方。结果:投资方持股比例升、创始方比例降——严重时创始方丧失控制权。
股权回购。 目标没实现,创始方或目标公司按“投资本金+约定收益率”的价格回购投资方全部股权。投资方拿钱走人,创始方背上回购义务。
三种方式可单独可组合。但不管哪种,核心问题只有一个:触发时,有能力履行吗?
现金补偿——融到的钱可能早花在经营上了,哪来的现金?
股权补偿——股权稀释后治理结构剧变,新投资人可能要求改组董事会、换管理层。
股权回购——创始人个人要掏大笔现金买回股权。公司当时要是估值下跌、经营困难,创始人根本没这经济实力。
三个问题都清楚了,签之前再做三个自检。
签对赌前的三个自检
自检一:业绩目标合理吗? 很多创始人被投资人的乐观预期裹挟,签下脱离实际的业绩目标。第二年一看——差一半,对赌自动触发。签之前做敏感性分析:最差能到多少?最可能到多少?目标定在哪,你才有把握不触发?
自检二:你个人赔得起吗? 跟创始股东对赌的,失败后要用个人财产补偿或回购。评估一下:最坏情况你要承担多少?个人资产够不够?会不会影响家庭生活?
自检三:退出机制写了没有? 对赌协议里该设“软着陆”条款——业绩差但没差到离谱的,补偿打折;后续年度追上来的,已付补偿退还;双方同意调整目标的,走补充协议程序。完全没有缓冲的对赌协议,对创始人是致命的。
王律师说
对赌协议不是万能药,是双刃剑。签得好,保护投资人、激励创始人;签得差,赢了案子执行不了、输了公司加破产。核心三句话:和谁赌,比赌什么重要;目标定得合理,比定得高重要;留退路,比拼死搏重要。投资人要你签对赌,先找律师看一遍条款——这钱不能省。
四川高院在通联公司vs久远公司案(二审)确立的规则至今有效:股东之间的回购条款有效;但公司为股东回购提供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担保无效——公司承担不能清偿部分1/2的过错赔偿责任。最高院再审维持了担保无效的认定。简单说:对赌要和股东签,别指望公司兜底;公司要担保,必须过股东会决议。
下一篇聊:对赌失败,创始人个人要赔吗。
如果你要签对赌协议,盯住这三个点: ① 和谁签:股东/实控人个人签,别只跟公司签——公司履约要过减资程序,可能卡死; ② 公司担保:必须股东会决议通过,留存决议文件证明你的善意; ③ 条款完整:触发条件、回购价格计算公式、违约金——缺一不可。
本文内容仅供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对赌协议涉及合同效力、公司减资、股权变动等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王律师|懂公司的王律师|专注投融资法律方案|📍成都 · 西宁 · 青海
法条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2条(股份回购)、第224条(公司减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第5条(对赌协议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海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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